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时间:2020-06-0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激励学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集体荣誉感的商业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项目
1.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2.优秀班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3.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
4. 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一等奖人数为班级学生数的百分之一、二等奖人数为班级学生数的百分之三、三等奖人数为班级学生数的百分之六。
5.优秀班干部评选比例:每行政班一位。
二、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资格与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优秀学生评选。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手册》,及学院其他有关规定。
2.在校连续学习满一学年以上,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年全部课程。
3.该学年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总评成绩平均在80分或以上,且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总评成绩没有不及格的。
4.该学年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出勤率都在80%或以上。
5.该学年各门课程考查、考试没有出现“违纪”或“作弊”现象。
6.因违纪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受党、团组织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消的,不得参加评选。
(二)优秀班干部评选资格与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班干部,可以参加优秀班干部评选。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第1、2、4、5条。
2.该学年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总评成绩平均在75分或以上,且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总评成绩没有不及格的。
3.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做好班级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三)先进班级评选资格与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班级,可以参加先进班级评选。
1.积极开展有教育意义、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包括班会),班级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有良好的班风。
2.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良好,无考试作弊现象,有良好学风。
3.全班该学年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总评成绩平均在75分或以上的占全班人数的70%及以上,且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占全班人数的10%及以下。
4.该学年全班各门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出勤率都在75%或以上,且准时到课率在60%以上,迟到早退现象较少。
5.班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是同学中有威望的班级核心。
6.集体成员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水准,为本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一定贡献,一年中没有因违纪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受党、团组织警告以上处分的情况。
三、组织工作
1.优秀学生、与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由班主任主持,学生本人自荐和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由班主任根据评选资格与条件整理材料交学生管理部初审后,上报院长室审批。
2.先进班级评选先由班委会和班主任根据评选资格与条件整理材料、进行自荐,学生管理部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报经院长室讨论批准。
四、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每年3月份开展。
六、其他
1.有关奖项由学院颁发相关证书,填写登记表,存入获奖人档案。
2.若发现和查实有关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评选条件时,取消其荣誉称号,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
3.本办法自二○○八年二月起执行,二○一五年二月修订,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