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网上教学管理条例



为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丰富学校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形式,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在学历继续教育中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均可开展网络辅助教学,课程中的实践类环节不建议以网络教学形式替代。

二、适用条件

(1)应具备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能够为开展网络教学提供全面支持服务的远程学习平台,营造一个促进学习者主动学习的网络环境

(2)应具备适应网络教学的网络课件及其他网上教学资源;

(3)应具有负责开展网络教育的管理人员;

(4)应具有符合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管理的实施方案;

(5)实行网络辅助教学的课时数不应超过该专业总课时数的60%。

三、适用形式

(1)公共必修课,可采取全程网络教学的模式;

(2)其他课程(学校通用能力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可根据教学需要,采取不同形式的网络教学模式。(见附件一至附件二)

四、教学和考核办法

公共必修课采用提交课程作业(小论文)或考试的办法,其他课程(学校通用能力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采用试卷考试的办法,具体要求按照上海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一)公共必修课

不安排集中面授,第14周由任课老师布置本网络课程的课程作业(小论文),题目由教研室主任聘请教师命题A、B卷,具体要求由命题老师决定,由教研室主任审核。课程作业在16周前交至任课老师(各教学点由班主任收齐后交任课老师),由任课老师阅卷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计。

(备注:目前适合本条例的公共必修课仅指以下四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本科)》)

(二)通用能力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每学期安排学生集中到校共四次、学生与教师通过网上提问和答疑、教师网上批阅作业:

1.开学后第一次(学生到校);

2.学期中期一次(学生到校);

3.学期临近结束答疑一次(学生到校);

4.期末参加考试一次(学生到校);

5.网上答疑。

6.网上批阅作业。

7.试卷由老师命题A、B卷,考试参照普通课程办法管理。

五、质量监控

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的各教学点应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进度,并按照教学安排组织学生答疑、面授教学、课程考核及教学资料的归档。学历部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的各教学点进行巡视和巡考,并对教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六、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继续教育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