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关于规范课程学习进度的通知
时间:2023-04-13
校本部及各教学点:
为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自本学期起我校将严格执行《上海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学生缺课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须参加该课程的重修”。
根据上述要求,本通知规定:学生录播课件学习进度未达三分之一者,或直播视频(含回看)学习进度未达三分之一者,学校均将取消其期末考试资格,严格整治“不学习只考试”的不良学风。
本学期所有课程的学习进度数据统计截止日为6月7日。
特此通知!
上海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