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认定】上海商学院关于招聘 “连锁经营管理师、互联网营销师”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质量督导员的公告
时间:2022-07-14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99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商学院(以下简称“学校”)被确定为上海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之一,具体负责“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五级、四级、三级)”和“连锁经营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两个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为全面履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相关职责,有序推进所承担职业(工种)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核心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体系,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运行过程和运行质量的监督与指导,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质量督导员。
一、内部质量督导员工作性质
内部质量督导员是受学校委派,对学校自身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现场质量督导的人员。质量督导员根据择优录取原则聘任,履行工作职责时要实行回避制度,不能参加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督导的工作。
二、申报条件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质量督导员的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自愿申请参加质量督导工作。
(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四)掌握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管理工作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一般在52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内部质量督导员工作,愿意遵守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内部质量督导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三、招聘人数
学校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质量督导员拟招聘不超过10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25日前)
1.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员(含本校)原则上应经所在单位推荐,由本人填写《上海商学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和有关资历证明。申请人员所在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核实其申请材料真实性。申报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shsxyzkb@126.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申报质量督导员-姓名-单位”。原则上申请人员为非学校具体负责评价实施的考务人员,且不可兼任考评人员。
2. 申报人同时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质量督导员申报信息采集表》并提交。
(二)资格预审
学校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需要和内部质量督导员任职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未通过者恕不回复。
(三)专家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评估,并将评审结果报请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录用质量督导员名单进行公示5天。
(四)聘用发证
通过公示的申请人员填写《上海商学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学校按需择优聘任并向其颁发内部质量督导员证卡, 并向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内部质量督导员聘期三年,可续聘,续聘不得超过三届,聘期届满自动解聘。
(五)培训考核
内部质量督导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考核和现场见习,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质量督导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递交书面申报材料,以便各项招聘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二)招聘咨询电话:021-54591302。
上海商学院
2022年 7月14日